消防电话是消防控制室与建筑物各部分之间进行通信的电话系统。它由消防电话总机、消防电话分机和消防电话插孔组成。消防电话是与普通电话分离的一种特殊的独立系统,一般采用集中对讲电话。

消防电话总机:在多线路消防电话系统中,每个固定消防电话分机占用消防电话主机的一种方式;总线制消防电话总机是一种新型的消防报警通信设备。它是由两根总线、24V电源线、电话模块、电话插孔和电话分机组成的火灾报警通信系统。
消防电话分机:固定消防电话分机具有呼叫振铃和摘机呼叫功能,与消防电话主机配合使用;便携式消防电话分机可以插入插孔呼叫主机,携带方便。
消防电话总机设置在消防控制室,是消防电话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关键部位(如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配变机房、计算机网络机房、主通风空调机房、防烟控制室、消防系统操作装置等)设置消防电话分机,可与消防电话总机进行全双工语音通信;消防电话插孔安装在建筑物的各个角落,通过插入电话手柄就可以与消防电话总机进行通信。
消防专用电话线路的可靠性关系到火灾时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是否畅通。因此,新的消防法规强调特殊的消防电话系统应该是一个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也就是说,一般电话线或综合布线网络系统(PDS)不能用于代替特别火的电话线,和特殊火灾应该独立有线电话网络。
为了确保可靠性的特殊消防电话,消防专用电话总机与电话分机或插孔之间的呼叫方式应该是直通的,中间不应有交换或转接程序,即宜选用共电式直通电话机或对讲电话机。发生火灾时,必须畅通与消防作业主要场所的通信,保证消防作业的正常进行。因此,电话分机或电话插孔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配变电室、计算机网络机房、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防排烟机房、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企业消防站、消防值班室、总调度室、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应固定安装在明显且便于使用的部位,并应有区别于普通电话的标识。
2、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或消火栓按钮等处,宜设置电话插孔,并宜选择带有电话插孔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3、各避难层应每隔20m设置一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插孔。
4、电话插孔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
5、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业消防站等处是消防作业的主要场所,故新《火规》强调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